各小學: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精神以及省教育廳、市委、市政府的有關部署,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維護教育公平,規范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促進我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根據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有關文件要求和《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泉州市中心市區2025年秋季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意見的通知》(泉教初〔2025〕3號)精神和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現就做好我區2025年秋季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招生原則
1.實行屬地管理,組織鯉城轄區內區屬公民辦小學開展招生工作,做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
2.堅持教育公平,實行“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在老城區繼續實行“單校片區”與“多校片區”相結合招生入學的辦法,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以公辦學校為主接收符合條件的適齡隨遷子女就學。
3.堅持“規范招生”,嚴格執行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規定,加強招生入學監督管理。
二、招生對象
戶籍在鯉城區或居住在本區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6周歲(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適齡兒童。
三、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
(一)老城區各公辦小學招生計劃數
學 校 |
班級數 |
學 校 |
班級數 |
鯉城區實驗小學 |
16(臨江校區9個班,金山校區3個班,筍浯校區4個班) |
泉州市立成小學 |
3 |
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學涂門校區 |
5 |
泉州市昇文小學 |
4 |
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學 (西湖校區) |
6 |
泉州市新隅小學 |
4 |
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學 |
10 |
泉州市新村小學 |
3 |
鯉城區東門實驗小學 |
5 |
合計:56個班 |
(二)新區各公辦小學招生計劃數
學 校 |
班級數 |
學 校 |
班級數 |
鯉城區第三實驗小學 |
17(含惠群校區 1個班) |
鯉城區第五實驗小學 |
5 |
泉州市鯉城區 第三中心小學 |
5 |
泉州市中山陶英小學 |
3 |
泉州市新華中心小學 |
6 |
泉州市亭店小學 |
1 |
鯉城區培新中心小學 |
4 |
鯉城區第五中心小學 |
3 |
泉州市明新中心小學 |
5 |
泉州市前店南山小學 |
1 |
鯉城區華巖中心小學 |
2 |
鯉城區新步實驗小學 |
6 |
泉州市上村小學 |
1 |
泉州市黃石小學 |
1 |
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學 常泰校區 |
5 |
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學 坂頭校區 |
4 |
鯉城區實驗小學 延陵校區 |
6 |
泉州市金浦小學 |
1 |
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學 田中校區 |
6 |
||
合計:82個班 |
(三)鯉城區各公辦小學招生服務范圍(見附件2)
(四)民辦小學招生計劃數和范圍
鯉城區現有4所民辦小學,學校審批機關為鯉城區教育局,今年招生對象均為鯉城區范圍內常住適齡兒童,具體招生計劃數和范圍如下:
學校 |
學校所在區域 |
招生計劃數 |
招生范圍 |
泉州市第三實驗小學 |
老城區 |
203人 |
面向鯉城區招生 |
泉州外國語學校 鯉城附屬小學 |
老城區 |
104人 |
面向鯉城區招生 |
泉州實驗中學鯉城 附屬學校 |
新區 |
159人 |
面向鯉城區招生 |
泉州市鯉城區第二 實驗小學 |
新區 |
251人 |
面向鯉城區招生 |
四、公辦小學招生辦法
(一)鯉城區戶籍適齡兒童
鯉城區戶籍適齡兒童,老城區各公辦小學實行“單校片區”與“多校片區”相結合招生入學的辦法,江南新區各公辦小學仍然采取“單校片區”的招生辦法。具體招生對象如下:
1.優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適齡兒童及按國家、省、市相關入學優待政策照顧的對象。
2.本校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適齡兒童具體條件:(1)適齡兒童與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一致(均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并實際共同居住,戶籍與房產一致(產權性質、用途為住宅),房產與實際居住一致;(2)適齡兒童落戶到學校招生服務區域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1日前;(3)對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購房落戶的(包括通過其它形式取得房產的),要求:①適齡兒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擁有該實際共同居住的住房產權比例應超過50%(不包括50%,產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上沒注明共有產權人產權比例的,視為平均分配);②自2022年10月1日起,對鯉城區域內析產后的古大厝住房產權人產權占比雖不超過50%,但經查證符合實際居住且適齡兒童出生就落戶在該地址的,視為“三一致”對象,享受入讀古大厝服務片區學校的就讀政策;③自2022年秋季起,學位緊缺的區屬公辦小學:鯉城區實驗小學、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學、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學、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學、鯉城區第三實驗小學(總校區)等5所小學招生服務區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適齡兒童在該校入學(同一戶主、子女多于一個的家庭除外)。
3.因家庭經濟困難等原因,其戶籍在服務區域內且適齡兒童父母確無房產,經查證確系在服務區域內隨父母租房居住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出生入戶)和至少連續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電繳費等證明〕;因政府項目拆遷等原因造成人戶分離但其戶籍在服務區域內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原住房產權證明及政府拆遷證明等)。
如果本校招生服務區域內“三一致”對象及政策照顧對象的數量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則“三一致”對象采取以落戶到學校招生服務區域時間先后或公開電腦派位(抽簽)等辦法錄取,沒有被該校錄取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至附近有剩余學位的公辦小學就學。
4.老城區“多校片區”小學的劃定和招生具體辦法
(1)合理劃定“多校片區”(簡稱小片區)的片區小學。
根據老城區小學布局和學位供需情況,按相對就近原則,將老城區各小學劃分為南、北兩個片區。
南片區:鯉城區實驗小學(含金山校區、筍浯校區)、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學、泉州市立成小學、泉州市新隅小學等4所公辦小學;
北片區: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學、泉州市昇文小學、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學、鯉城區東門實驗小學、泉州市新村小學等5所公辦小學。
(2)采取小片區聯動,通過電腦派位或抽簽方式實行調劑入學。分三個步驟進行:
①老城區各公辦小學根據我區招生日程安排表按時做好服務區域內(單校片區)戶籍適齡兒童報名登記,以及按政策優待照顧入學對象(含我區規定的照顧對象)報名登記。
②各小學按招生文件規定的時間節點將服務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報名登記情況和優待照顧對象報名登記情況匯總報送區教育局審核。
③各中心校(實驗校)如有剩余學位,該片區內其他學校服務區內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的適齡兒童可以自愿參加報名,連同戶籍在該中心校(實驗校)服務片區內的非“三一致”或符合“三一致”但不滿足六年一個學位的適齡兒童,將通過公開電腦派位或抽簽的方式確定其入讀學校。片區內其他學校(非中心校、實驗校)申請參與搖號的“三一致”適齡兒童如果沒被搖中,仍然在原報名登記的小學就讀。中心校(實驗校)非“三一致”或符合“三一致”但不滿足六年一個學位的適齡兒童未搖中本校的通過電腦派位或抽簽的方式安排至“多校片區”的其他學校就讀。在泉州市立成小學、鯉城區東門實驗小學、泉州市新隅小學、泉州市昇文小學、泉州市新村小學等五所小學服務區域新購房并落戶(2022年3月5日后)的“三一致”適齡兒童仍然執行原有的“單校片區”入學政策。
5.鯉城區戶籍但不符合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
本類對象應按時向戶籍所在招生服務區域公辦小學報名登記,原則上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校接收入學。其中,①老城區安排在“多校片區”的公辦小學就學;②自2024年秋季起,老城區空掛的單位集體戶,其適齡子女申請在鯉城就近入讀公辦小學時,參照外來隨遷人員子女(含四區人員)就讀我區的相關入學規定和辦法執行。
(二)適齡隨遷子女
為切實保障適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我區統籌安排公辦小學接受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隨遷人員在鯉城轄區內務工且具有本區“居住證、務工證(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以下稱“兩證”)的,適齡隨遷子女申請就讀公辦小學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非鯉城區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在我區具有居住證、營業執照或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兩證”),其適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公辦小學需提供:(1)適齡隨遷子女父母(監護人)其中一方至今仍在鯉城區生活居住并有相對固定住所的證明材料(居住證);(2)適齡隨遷子女父母(監護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我區合法務工(勞動合同)或經商(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兩證”簽發時間均為2025年3月1日前,且仍在有效期內)。(3)“兩證”符合要求的適齡隨遷子女父母一方還需提供連續在我區參加社會保險滿6個月及以上的繳納證明材料(社保繳交時間為2025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繳交中)。
2.戶籍在豐澤、洛江、泉港區和泉州臺商投資區的人員(以下簡稱“四區人員”),在鯉城區務工并暫住,居住地與常住人口登記地不一致,不能申領居住證的,申請其適齡子女到鯉城區公辦小學入學,需提供:①父母(監護人)持有合法的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租賃的正式發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時間為2025年3月1日前);②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我區連續參加社會保險滿6個月及以上的繳納證明材料(社保繳交時間為2025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繳交中)。
3.適齡隨遷子女原則上以暫住地(居住地)就近向鯉城區內有接收隨遷子女的小學申請報名登記入學。其中,居住在老城區的隨遷子女可到立成小學、東門實驗小學、新村小學、新隅小學、昇文小學、鯉城區實驗小學筍浯校區報名登記。居住在新區符合報名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到其居住的相應片區學校(鯉城區第三實驗小學總校區、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學田中校區、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學坂頭校區除外)報名登記。
4.區教育局將根據各服務片區學校學位情況采取分批次錄取辦法。第一批次:招收①“兩證”符合1年6個月及以上(2024年3月1日前簽發),社保滿6個月及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適齡隨遷子女;②勞動合同及房屋租賃合同符合1年6個月及以上和在我區繳納社保1年及以上(2024年9月1日前繳交)的“四區人員”適齡隨遷子女。當剩余的學位數多于報名人數時全部予以錄取;當剩余學位數少于報名人數時則采取抽簽或公開電腦派位的方式錄取。第二批次:招收符合今年招生條件且沒有被服務片區學校錄取的適齡隨遷子女(包括第一批通過抽簽或公開電腦派位沒有被錄取的適齡隨遷子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小學就讀。老城區如學位不足,統籌安排至江南新區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小學就讀。若不服從統籌調劑者,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公辦小學就讀的資格。
5.如不符合我區報名條件的適齡隨遷子女,請家長提前到其子女戶籍地做好報名登記。若出具虛假證明材料,將取消其在我區的報名入學資格。
(三)香港、澳門、臺灣、華僑和外籍適齡兒童
1.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適齡兒童申請在鯉城區入學,視同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安排學校接收。其中:
(1)其父親(母親)為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由市、區教育局根據其父親(母親)房產所在地或居住地統籌安排入學。
(2)其父親(母親)為鯉城區戶籍的,如果其父親(母親)在鯉城區有房產(持有該住房產權比例應超過50%)并實際共同居住,在房產所在地安排入學;如果其父親(母親)在鯉城區沒有房產(或持有該住房產權比例不超過50%),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2.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的臺胞適齡子女,因家長在鯉城區購房置業或工作需隨父親(母親)在鯉城區生活而要求在鯉城區就讀小學的,按照《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臺胞子女在閩就讀中小學幼兒園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4〕8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監護人可向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子女入學,由區教育局結合本人意愿安排到優質公辦學校就讀。
3.華僑華人子女申請在鯉城區就讀小學的,依據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向國內監護人戶籍地所在招生服務區的小學提出申請,視同本地戶籍居民子女辦理入學手續。
4.外籍學生申請在鯉城區就讀小學的,依據《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辦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號)、《福建省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規定(試行)》(閩政辦〔2018〕55號)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教育優待照顧對象
要嚴格按照國家及省市、區有關教育優待照顧政策要求,確定優待照顧對象,優化細化入學程序,認真做好政策性優待照顧對象入學的統籌工作,不得隨意擴大教育優待照顧政策對象范圍。
1.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入學照顧,按照教育部、中央軍委政治部、全國雙擁辦有關文件和《泉州市教育局泉州軍分區政治部關于印發泉州市貫徹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泉教綜〔2013〕73號)、《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泉州市貫徹落實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的補充通知》(泉教綜〔2015〕29號)、《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軍區政治工作局福建省雙擁共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聯〔2022〕1號)、《泉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等38部門關于印發<泉州市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泉退役軍人局規〔2024〕1號)、《福建省公安廳福建省教育廳轉發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公綜〔2018〕140號)、《福建省應急管理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應急〔2019〕51號)、《關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有關工作專題會議紀要》(泉州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20〕4號)等文件精神執行。在本區范圍內符合優待條件的軍人子女,由鯉城區人民武裝部負責受理,報送區教育局就近就便安排學校接收就學。73141部隊干部子女直接入讀鯉城區東門實驗小學。
2.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對象入學照顧,按照《福建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中小學和幼兒園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5〕34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團隊評審及政策支持規定的通知》(泉政辦〔2021〕29號)、《泉州市優才服務提升行動若干措施》(泉委人才辦〔2024〕10號)、《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5年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申請的通知》(泉教辦〔2025〕9號)、《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涌泉”行動集聚各類人才在泉創業就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辦發〔2022〕5號)、《中共鯉城區委辦公室鯉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鯉躍”工程落實“涌泉”行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泉鯉委辦〔2022〕44號)等文件精神執行。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登錄“海絲泉州·人才港灣”系統網上申報。
3.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進一步支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泉委辦發〔2018〕34號)《中共鯉城區委辦公室鯉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鯉城區進一步支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泉鯉委發〔2019〕20號)等文件有關教育優待條件的適齡兒童申請到區屬公辦小學入學的,按照相關文件精神辦理。
五、民辦小學招生辦法
1.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嚴格執行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規定,由鯉城區教育局負責組織本區民辦小學開展招生工作,按照民辦義務教育規模占比較去年“只減不增”的要求,統籌調控民辦義務教育招生規模,做好民辦小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的核準工作,2025年秋季我區4所民辦小學在鯉城區范圍內招生,優先滿足鯉城戶籍適齡兒童入學需求。全區民辦小學各批次招生統一在“鯉城區民辦小學招生信息管理平臺”上報名。適齡兒童父母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該平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報名材料。具體的報名對象及要求、報名時間、報名和錄取辦法詳見《2025年泉州市鯉城區民辦小學招生工作服務指南》(附件3)
2.民辦小學電腦派位工作由區教育局制定具體操作規則并統一組織實施。電腦派位錄取將邀請公證機構、民辦小學校長、學生家長代表及新聞媒體參加,全程接受社會監督。電腦派位結束后,錄取結果通過“鯉城區民辦小學招生信息管理平臺”公布,學生家長通過注冊帳號自行登錄查看。
3.經電腦派位(或因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實行直接錄取)已確定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進行現場注冊。已辦理注冊手續,即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不能再到公辦學校入學。逾期未注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注冊的學生。各民辦小學在學生家長注冊時,應與每一位學生家長簽訂《泉州市鯉城區規范民辦小學招生收費雙向承諾書》。7月16日前民辦小學將學校新生注冊花名冊送交鯉城區教育局初幼教股審核備案。
4.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可向我局申請補錄并遞交補錄方案,經我局批準后按規定補錄,但不得錄取已被其他民辦小學電腦派位錄取的學生。
5.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經電腦派位未取得錄取資格的,或有錄取資格但未按時辦理注冊的),由生源地教育局按當地相關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到公辦小學就讀。
六、網上報名登記(申請)辦法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教育入學“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務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教基〔2024〕6號)及我市相關文件精神,2025年秋季在區屬公辦小學繼續實施教育入學“一件事”招生服務改革。為方便家長進行網上報名,區教育局制定了《鯉城區公辦小學教育入學“一件事”網上報名服務指南》(詳見附件6)。
七、招生日程安排
鯉城區小學招生日程安排表(見附件1)。
八、招生工作要求
(一)落實義務教育主體責任。要加強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進一步做好消除義務教育階段大班額工作,確保小學起始年級按照省定班額標準招生,因校制宜,試點開展小學小班化教學探索實踐。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鼓勵在小學一年級推行“長幼隨學”服務舉措。即:適齡兒童申請就讀公辦小學一年級時,在學校有剩余學位的情況下,如適齡兒童的哥哥或姐姐已在其申請入學的學校就讀,同等條件下,學校應給予優先錄取。要重點關注隨遷子女、農村留守兒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境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群體入學保障工作,確保義務教育“一個都不能少”。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按規定報當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或區教育局批準。進一步規范學籍管理,嚴格按規定做好學籍錄入、接轉、接續等工作,確保“人籍一致、籍隨人走”。
(二)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要嚴格執行《殘疾人教育條例》規定,落實殘疾兒童教育分類安置工作,所有義務教育階段普通學校不得隨意拒收服務片區內能夠隨班就讀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確保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優先入學。鯉城區現有隨班就讀基地校3所(鯉城區實驗小學臨江校區、鯉城區實驗小學延陵校區、泉州市新村小學、鯉城區第五實驗小學);融合試點校1所(泉州市新村小學)。各隨班就讀基地學校、融合教育試點校原則上在有學位的基礎上實行大片區招收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大片區范圍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要科學認定送教上門服務對象,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能夠入校就讀的,不納入送教上門范圍。要落實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政策咨詢和訴求“一線應答”機制,利用全國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情況監測系統,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數據核實,鞏固提升殘疾適齡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
(三)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和招生服務工作。各小學要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繼續實行“三統一”“五公開”(“三統一”,即統一公布公辦小學招生服務區域、招生程序、隨遷子女入學條件;“五公開”即要向社會公開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服務區域、招生辦法和招生結果),要向社會公布招生咨詢服務、監督舉報電話,通過主流媒體、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解讀招生政策,涉及大的政策改革調整應當提前召開聽證會、咨詢會,做到讓老百姓“早知道”。要積極簡化招生手續,規范報名信息采集,進一步清理不必要的入學證明材料和時限要求。根據省市相關文件精神,我區繼續實施教育入學“一件事”網上招生服務改革,升級招生入學服務平臺,與市級互聯互通,實現報名、材料審核和錄取一網通辦,為群眾提供便利。
(四)健全招生工作預警和風險排查化解機制。要根據新型城鎮化發展、戶籍政策調整和學齡兒童數量變化趨勢,全面摸底掌握行政區域內適齡少年兒童入學需求,建立與常住人口變化相協調的義務教育學位供給機制,推進基礎教育資源余缺彈性調配。進一步調整和優化學校布局,積極挖潛擴容、擴大優質學位供給。區教育局要會同相關部門健全協調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認真辦理群眾來信來訪事項,符合入學條件的要及時給予辦理,不符合的要給予明確答復和耐心解釋說明,對不實招生信息要及時辟謠、釋疑解惑。對往年招生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提前做好招生輿情應對和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對今年招生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化解,嚴禁推諉和上交矛盾。排查并整治對規劃或建設中的教育設施作就讀承諾等誤導宣傳的房地產廣告,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五)加強招生工作監管。落實《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要求,加強招生工作監督,認真核實群眾信訪投訴,嚴肅查處頂風違規招生及亂收費行為。要嚴肅公民辦小學同步招生紀律,規范招生宣傳行為,所有小學不得提前組織招生,包括通過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記、預約等方式爭搶生源,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規模,不得預收費,不得采用筆試或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管、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文件精神,持續做好我區限制失信被執行人或限制最高消費人員的子女就讀高消費民辦學校有關工作。為確保“陽光招生”“規范招生”,各小學應根據我區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認真制定本校的招生實施辦法和招生工作廉政風險防控措施,于6月10日前報送區教育局備案。對存在違規招生行為、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責令改正等。對監管不到位、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切實營造規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態。
(六)招生未盡事宜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指導性文件執行。
附件:
1.2025年泉州市鯉城區小學招生日程安排表
2.泉州市鯉城區公辦小學招生服務范圍
3.2025年泉州市鯉城區民辦小學招生工作服務指南
4.2025年泉州市鯉城區民辦小學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
5.2025年泉州市鯉城區民辦小學招生捆綁電腦派位申請表
6.2025年鯉城區公辦小學教育入學“一件事”網上報名服務指南
泉州市鯉城區教育局
2025年5月22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