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應章:
你申請辦理鯉城區臨江街道躍進社區烏岸頭8號私有住房翻建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現函告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鯉城區(非古城區)私有住房修繕及翻建管理規定的通知》(泉鯉政辦規〔2024〕2號)以及有關規劃、技術規范要求,經審核,同意核發該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關城市管理、建設、消防等方面應嚴格按相關規定報送主管部門審批,并按審批意見落實。
有關規劃技術指標批準如下:總建筑面積179.72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179.72平方米;建筑高度10.2米(叁層)。
私有住房翻建開工前,你應依法向鯉城區住建局、屬地街道辦事處辦理施工報備手續,提交按圖施工誠信承諾書,并向屬地街道辦事處領取“住房翻建工程公示牌”。施工期間,你應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懸掛“住房翻建工程公示牌”,接受各方監督,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撤除。
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一年內應依法辦理施工報備手續。確需延期的,你單位應當在規定期限屆滿前三十日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相關手續,又未申請延期的,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動失效。
特此函告。
泉州市鯉城區自然資源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