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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QZ01105-3000-2025-00012
- 備注/文號:泉鯉民社〔2025〕18號
- 發布機構:鯉城區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21
各區級社會組織:
為加強社會組織監督管理,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根據《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9號)規定,結合工作實際,決定開展區級社會組織評估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范圍
?。ㄒ唬?023年7月31日前在區民政局登記成立的區級社會組織,可申請參加此次評估;
?。ǘ┮褏⒓舆^社會組織評估且年限超過5年有效期的區級社會組織,可申請參加此次評估;
?。ㄈ┮褏⒓舆^社會組織評估且年限已滿3年有效期的區級社會組織,可申請參加此次評估。
二、評估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評估機構不予評估:
?。ㄒ唬┪窗匆幎〞r限或要求提交上年度社會組織年報;
?。ǘ┍涣腥牖顒赢惓C浕驀乐剡`法失信名單;
(三)受到有關政府部門行政處罰或行政處罰尚未執行完畢;
?。ㄋ模┱诒挥嘘P政府部門或者司法機關立案調查;
?。ㄎ澹┢渌环稀渡鐣M織評估管理辦法》規定條件的情形。
三、評估內容
按照社會組織不同類型分類組織實施。從基礎條件、內部治理、工作績效和社會評價等方面,對參評社會組織進行綜合評估。
四、評估流程
(一)申報參評。申請參評社會組織請完整填寫《泉州市鯉城區社會組織評估申請表》(見附件),于8月15日前將評估申請表(一式兩份)報區民政局社會事務股。
?。ǘ┎牧蠄笏?。申請參評社會組織請登錄“泉州市鯉城區民政網”的“公告欄”欄目
(網址:http://www.fenglintrade.com/zwgk/qzbm/mzj/ggl/202304/t20230406_2866211.htm),下載《福建省社會組織評估指引》,按社會組織類別對照評估評分表進行自評,按照評估材料目錄于8月31日前完成材料準備并裝訂成冊,留待第三方評估機構實地考察時查閱。
?。ㄈ┛荚u公示。第三方評估機構于10月底前,完成對參評單位的實地考察和材料評審,作出初評結論。區社會組織評估委員會審核初評結果,進行終評,確定評估等級并公示。
五、其他事項
?。ㄒ唬﹨⒓釉u估的社會組織在評估期間發現違反章程規定的情形,或者其活動在社會上產生不良影響的,將取消其參評資格;已經完成實地考察和初評的,取消其初評成績。
?。ǘ┥鐣M織要高度重視評估工作,按照《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的規定和本通知要求,精心準備,積極參評。
?。ㄈ﹫猿忠栽u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評建結合、重在建設的原則,通過評估管理,把評估結果作為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有關部門給予鼓勵扶持的重要依據。
聯系人:小陳,聯系方式:22355756
聯系地址:泉州市鯉城區打錫街157號政務服務中心3號樓310。
附件:泉州市鯉城區社會組織評估申請表
泉州市鯉城區民政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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